审理法院: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
原告:赵某
委托代理人:杭州律师张涛(本人)
被告:时某
案情简介:1999年,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,2004年收养一女,因婚前缺乏了解,婚姻基差,尤其是被告隐瞒犯罪前科且性格暴躁,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。被告从2005年起沉迷赌博,每次输钱后就回家要钱,未果则暴力相待。原告难以忍受遂诉请离婚。
承办过程:本案中难点在于被告一直不同意离婚,且考虑到子女的抚养问题,法院未判决离婚。
判决结果:最终,法院判决: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